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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勘察类小额供应商库建库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加快资格审查进度、简化资格审查程序,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将组织实施勘察类小额供应商库招标。现就建立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勘察类小额供应商库对入库申请人进行公开资格审查。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勘察类小额供应商库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13622222060         张工,联系电话:1376061077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管电话:020-87545438     三、建库内容: 本次招标分8个专业类别: (一)、测量 (二)、地下管线探测 (三)、抽水试验 (四)、剪切波速测试 (五)、土工试验 (六)、土壤氡浓度检测(或称氡浓度检测、氡检测) (七)、噪音检测 (八)、路面检测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申请人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期内; 1、测量资质要求: A、专业分包类要求:工程勘察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或测绘资质 (乙级)及以上(专业内容需涵盖地形图测量、工程测量、变形测量) B、技术劳务类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劳务资格,至少有1名测量专业类工程师,不少于3项类似业绩 2、地下管线探测资质要求: 具备计量(CMA)认证资质(认证项目亦满足我院地下管线探测分包要求) 3、抽水试验资质要求: 具备工程勘察类资质 4、剪切波速技术服务 具备计量(CMA)认证资质(认证项目亦满足我院剪切波速测试分包要求) 5、土工试验资质要求: 具备计量(CMA)认证资质(认证项目亦满足我院土工试验分包要求) 6、土壤氡浓度检测(或称氡浓度检测、氡检测)资质要求: 具备计量(CMA)认证资质(认证项目亦满足我院氡浓度检测分包要求) 7、噪音检测资质要求: 具备计量(CMA)认证资质(认证项目亦满足我院噪音检测分包要求) 8、路面检测资质要求: 具备计量(CMA)认证资质(认证项目亦满足我院路面检测分包要求) (三)申请人近3年内(2020年1月至今)总公司或下属分公司完成的至少三项符合各项申报专业类别资质要求的业绩; (四)申请人具备履行服务所必需的人员; 入库申请人组织架构及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构成情况(提供相应人员学历、注册证、职称等资格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五)申请人应在广东省内地区有固定办公场所,如为自有,则应提供证明资料(如购置发票或产权证明等);如为租赁,则应提供租赁合同及相应设施设备(提供设备清单及购买凭证复印件)。 (六)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七)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八)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九)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申请人无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十)本次建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五、资格审查及入库单位的确定方式: (一)本次招标分8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最多选择10家入库。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大于3家小于10家时,取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为入库单位;若通过评审的单位大于10家,则按择优评分得分从高到低排序选取10家正式入库。 (二)当通过某类别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数量少于3家,则该类别建库失败。任一类别的建库失败均不影响其他类别的建库评审工作。 六、公告发布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2 年 5 月 9 日 注:建库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 2022 年 5 月 9 日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交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体育东横街3-5号设计大厦6楼经营拓展部,曾工,13622222060(投标人可选择授权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或者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体育东横街3-5号设计大厦6楼经营拓展部 如报名参加入库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入库企业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七、入库申请人须知 (一)入库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到入库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存在不实或隐瞒的、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预审确认后,招标人有权取消该入库申请人入库资格; (二)若入库申请人同时递交两个或以上专业企业库入库申请,则需分别提交报名资料; (三)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四)建库人不承担入库申请人准备入库申请文件和递交入库申请文件以及参与本次入库申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入库与否,建库单位将在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通知; (五)对建库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建库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入库申请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入库申请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建库单位不承担入库申请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六)本公告及投标文件在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gzdi.com)网站上发布。本次招标活动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如有疑义应及时提出,若未提出,以招标人解释为准。 附件: 1.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勘察类小额供应商库建库公告 2.《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勘察类小额供应商库招标文件》                                               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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